盐城:航运公司有这“八种情形”将接受安全管理约谈

内容摘要中国江苏网讯 7月16日,盐城市地方海事局将航运公司“八种情形”纳入安全管理约谈范围。约谈采取集中约谈或者个别约谈的方式,采

中国江苏网讯 7月16日,盐城市地方海事局将航运公司“八种情形”纳入安全管理约谈范围。约谈采取集中约谈或者个别约谈的方式,采用“提醒、诫勉谈话”的方法,督促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,规范监管行为,切实履行航运公司安全监管职责。

  该局将有以下“八种情形”之一的航运公司纳入安全管理约谈名单,无固定经营办公场所且不能按要求整改;公司不接受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或拒绝整改问题;无故缺席评估会议,特别是近年来多次缺席评估会议;公司管理的船舶发生重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,或者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水上交通事故;公司管理的船舶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;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;公司固定经营办公场所长期没有电脑、打印机、网络等办公设备;公司管理的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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