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江公安泸州警方7小时连续救助两名跳桥轻生群众

内容摘要  10月3日凌晨,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南溪派出所接到南溪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:在南溪区仙源大桥上有一妇女抱着小孩儿,欲跳桥轻生,请南溪派出所出警处置。接警后,南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,到达现场后

  10月3日凌晨,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南溪派出所接到南溪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:在南溪区仙源大桥上有一妇女抱着小孩儿,欲跳桥轻生,请南溪派出所出警处置。接警后,南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,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女子已越过仙源大桥第一道护栏,民警果断出手,协同仙源派出所民警将该轻生女子转移至安全位置。经了解,该女子叫刘某杰,因家庭矛盾产生轻生念头,民警随即联系其家属到仙源派出所协助进行劝导,经民警与家属耐心劝导,刘某杰放弃轻生念头,随同家人回到家中。

  10月3日7时许,南溪派出所再次接到南溪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:在南溪区仙源大桥上,有一年轻女子欲跳桥轻生,请南溪派出所出警处置。接警后,南溪派出所民警立即携带救生设备,会同仙源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处置,民警到达现场后,发现该女子正蹲在大桥护栏外,情绪消极。民警立即决定分为两组,一组民警对其进行安慰劝导,吸其注意力,另一组民警从侧面进行救援。经民警努力,成功将该轻生女子转移至护栏内,为防止该女子再次产生轻生念头,民警将女子带至仙源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。经了解,该女子叫刘某,因与男友发生矛盾产生轻生念头,民警随即联系其家属到仙源派出所协助进行劝导,经民警与家属耐心劝导,刘某情绪得以缓解,放弃了轻生的念头,随同家人回到家中。

  长江公安南溪派出所将继续发扬“枫桥精神”,持续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安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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