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产安全事故标准是怎么样判断的?(生产安全事故标准等级)

生产安全事故标准是怎么样判断的?
万元 事故 罚款 发生,生产安全事故标准的判断是必须造成严重的后果。这里的严重后果,它也是分程度的,比如说特别重大的社会设置,造成人以上死亡或者是造成人以上达到重伤的程度,或者是有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。

一、生产安全事故标准是怎么样判断的?

生产安全事故标准是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的规定,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,它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的。即:

(一)特别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,或者人以上重伤(包括急性工业中毒,下同)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
(二)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,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,或者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
(三)较大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上人以下死亡,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,或者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
(四)一般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人以下重伤,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

二、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怎样的?

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

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上一年年收入%至%的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并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;

(二)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;

(三)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。

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主要负责人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%至%的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并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;

(二)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;

(三)转移、隐匿资金、财产,或者销毁有关证据、资料的;

(四)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;

(五)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;

(六)事故发生后逃匿的。

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,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:

(一)发生一般事故的,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;

(二)发生较大事故的,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;

(三)发生重大事故的,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;

(四)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,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,导致事故发生的,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并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发生一般事故的,处上一年年收入%的罚款;

(二)发生较大事故的,处上一年年收入%的罚款;

(三)发生重大事故的,处上一年年收入%的罚款;

(四)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,处上一年年收入%的罚款。

安全生产在工地上面是非常的重要的,所以我们国家对于这方面的安全标准的判断是非常的严格的,一旦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的,必须要严格的进行处罚,比如说安全生产事故罪在《刑法》当中是存在的,不同的犯罪所带来的后果不同,政策处罚的力度也不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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